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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輔仁大學應用科學與工程研究所學生選課輔導辦法 (101.4.26.100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)

 

➔ 依據「輔仁大學學生選課辦法」第十八條規定,訂立「輔仁大學應用科與工程研究所學生選課輔導辦法」。

➔ 博士班學生選課輔導由論文指導教授負責,在論文指導教授的協助下完成「選課計畫書」。

➔ 博士班學生應於「博士新生座談會」或「專題討論」中瞭解課程架構及修業規則,並於每學期開課前填寫「學期選課計畫書」。

➔ 資格考口試前應成立「論文指導與審查委員會」,由該委員會召集人審視選課歷程與科目。

➔ 指導教授或「論文指導與審查委員會」進行輔導選課或輔導相關事宜時,可利用「輔導表格」紀錄學生之修課狀況,並即時作出加強輔導措施。

➔ 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,報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。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