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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各領域申請前之共同畢業條件

1、符合修業學分之規定。

➔ 必修課程:共 8 學分,含專題討論專題研究各 4 學分。

➔ 選修課程:15 學分以上 【95 學年度(含)前入學為 16 學分】

A、應選修 12 個以上專攻領域學分。【95 學年度(含)前入學為 13 學分】

B、至少選修 3 學分非專攻領域課程。

C、「英文科技論文寫作」課程 3 學分不計算在內。

➔ 博士論文:12 學分

2、語言要求(需滿足下列三者之一):

➔ 在英語系國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或修業兩年以上。

➔ 曾考過 TOEFL且成績達 550 分或電腦化托福測驗成績達 213分以上。

➔ 修讀本所開設的「英文科技論文寫作」課程(3 學分),成績達 70 分以上。

3、學位論文口試:

➔ 符合上述條件,經指導教授同意、論文指導與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,始得申請學位論文口試,經口試委員口試通過後,方可授與博士學位。

➔ 本所授予學位中文名稱為—理工博士;英文名稱為—Doctor ofPhilosophy(Ph.D.)。

➔ 學位口試委員五至九人,其中校外委員應有三分之一以上,應包含論文指導與審查委員會全體委員。

➔ 博士班考試委員之選定及資格,依據應科所學位口試規範聘任之。

 

 各領域申請前之各自畢業條件

➔ 生物科技暨醫學領域

➔ 光電科技領域

➔ 資訊數學領域

➔ 計算機工程領域

➔ 電機工程領域

 

 申請日期

➔ 學位口試舉行前30-45天

 

 申請前注意事項

➔ 確認學分數非專攻領域申請書是否審核通過且已遞交所辦

➔ 確認學術倫理相關事宜

➔ 確認論文原創性比對相關事宜

➔ 期刊論文審定書(無固定格式,範例僅供參考),電子檔(連同期刊全文)送交所辦留存

 

  輔仁大學博碩士學位考試線上申請系統 ( http://140.136.251.56/fujenTS/ )

➔ 填寫前需備妥口試委員教師證號

➔ 確認論文中英文題目無誤(核准後切勿修改)

➔ 俟請發聘書流程完成,請至所辦領取聘函

➔ 所辦有固定邀請函格式,若需要隨同論文草稿送出,請告知所辦

➔ 與指導教授討論論文審定書格式,電子檔於口試前二星期送交所辦

➔ 校外口委欲開車來,請填寫「貴賓進出校園申請書」,並告知所辦,則可申請本校免費停車

➔ 口試前一星期所辦將備妥口試資料與學習歷程檔案,交付指導教授

 

 口試結束

       ➔ 指導教授交付成績單,由所辦送出至註冊組核備

       ➔ 論文審定書,可由指導教授或所辦留查,俟學生論文修改後交付印製